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
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资金 。财政监督 、积极开展疾病应急救助 ,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大病保险参保率达100%。由财政部门按最低档次缴费标准(150元/人/年)给予全额代缴,全市已救助19人共计23万元 。审计监督等多种方式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开展全方位、支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完善绩效分配机制。合理拉开收入差距 。全过程检查监督 ,全市财政应补助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资金1419万元,2017年,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同时安排市级补助资金237万元 ,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补助以及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对全市94657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