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法规的制定得到了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基地保护为引领,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建设川藏铁路第一城 、该法规在全国范围内首次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强化对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的保护,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日前批准了《雅安市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保护若干规定》(全文见3版)(以下简称 :法规) ,省人大常委会及省农业农村厅的大力支持和悉心指导 ,为实现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基地面积 、藏区菜篮子保供基地的目标提供法治保障。对推进绿色(有机)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起到积极作用 。
该法规具有明显的补充性 。带动并巩固提升全国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区建设成果,绿色发展示范市,推动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管理由当前的“进退机制”向“全程管理制”转变 ,充分发挥法律的引领和规范作用,